摘 要: | 2005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通过的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的附件中明确规定:无论是投赞成票、反对票还是弃权票,都要填写选票;不划票就是废票(引自2005年3月14日《报刊文摘》)。全国人大会议的这一规定,不仅改变了过去等额选举中投赞成票“不动笔”的做法,而且给地方各级人大起到了极好的示范作用。“都要动笔”这一“民主细节”,更是民主进步的重要体现。我国的选举制度是人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党和各级人大一贯重视选举制度建设,在人大工作中通过探索、总结和立法等途径不断对选举制度进行改进和完善,使选举制度更加符合我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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