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制订的《上海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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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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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2016年1月19日)沪府办发〔2016〕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制订的《上海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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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奖励办法 食品安全标准 违法犯罪行为 食品添加剂 市食 奖励标准 有效身份证件 食品相关产品 授权委托 食品原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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