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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山西省高级技师享受政府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摘    要: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省劳动保障厅制定的《山西省高级技师享受政府津贴实施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七年四月六日

关 键 词:劳动保障  高级技师△  办法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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