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人身损害赔偿案中,医药费是赔偿费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药物费又是医药费中的重要部分,在治疗损伤过程中应用的药物是否合理,在诉讼中经常需要委托法医对伤者所用药物进行审查,必要时我们还要请专家会诊,研究伤者所用药物是否合理。本院法医技术处1997年度共受理用药是否合理审查案例152例,现报告如下: 资料和结果 我们共受理鉴定案件341件,委托审查用药是否合理152件,占鉴定案件45%。152件中,委托审查药物应用是否合理同时又委托鉴定损伤程度的108件,占71%;委托审查药物应用是否合理同时又委托鉴定伤残程度的28件,占18%,仅委托审查药物应用是否合理16件,占11%。经审查152例,用药基本合理85件,占56%;有用药不合理现象的67例,占44%,其中用药小部分不合理62例,占41%,用药大部分不合理5例,占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