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我国民族立法的重大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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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敖俊德.新时期我国民族立法的重大发展[J].中国人大,199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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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敖俊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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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法案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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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民族立法取得了重大发展,初步形成了以宪法为基础的、以民族区域自治法为主干的、以含有民族问题规定的其他法律法规为大小分支的民族法体系。在处理民族关系的一些主要方面,我国已经实现了有法可依,从而保证了我国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巩固和发展。一、宪法关于民族问题的规定奠定了民族立法的法律基础宪法关于民族问题的规定主要内容是,确认了党和国家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一)民族平等政策。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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