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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法庭的法理根据
引用本文:许楚敬.设立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法庭的法理根据[J].政法论丛,2002(4):30-33.
作者姓名:许楚敬
作者单位:华南师范大学,广州510631
摘    要: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法庭的设立,开创了由国际法庭审判国内战争罪犯的先例。尽管该法庭的设立已十年有余,并且已经审判了一批罪犯,但是,时至今日,该法庭的合法性仍受到质疑和批评。本文对通过国际刑事法庭追究个人刑事责任的依据进行了充分的阐述,认为违反国际法是追究个人国际刑事责任的依据;进而,在此基础上对设立前南国际法庭的法理根据进行探讨,并认为国际组织暗含权力是联合国安理会设立前南国际法庭的法理根据,设立这样的法庭作为安理会的一项执行措施乃是源自于安理会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而具有的暗含权力。

关 键 词:前南斯拉夫问题  国际法庭  联合国安理会  刑事责任  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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