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对头 申诉成功──一起疑难经济案件的申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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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国建.方法对头 申诉成功──一起疑难经济案件的申诉[J].中国律师,19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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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国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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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诸暨市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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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件介绍1990年8月“绍兴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绍兴一建公司”)与诸暨市“新兴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新兴公司”)因联营合同发生纠纷,而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绍兴中院作为一审法院受理了本案,经过开庭审理,双方法定代表人都到庭接受审理,最后“新兴公司”败诉,判决由“新兴公司”返还“绍兴一建”288632.5元人民币。由于“新兴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既未上诉,又不履行义务。绍兴中院依法对“新兴公司”强制执行。在执行中,绍兴中院发现“新兴公司”已同“诸暨市直东建筑队”(简称“宜东建筑队”)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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