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全面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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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洪瑾.常山县全面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J].中国民政,2013,527(2):54-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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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洪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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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常山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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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浙江省常山县认真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构建“四个”体系,全面推进全县民生保障事业的发展。一、健全机构队伍,强化网络体系。一是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常山县从2012年起,对用房自建、床位数达到20张及以上、符合有关规定资质条件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按核定床位一次性给予每张床位6000元补助。9对租用房且租用期3年以上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按核定床位给予每张床位每年1000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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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养老服务体系 常山县 民办养老机构 养老服务机构 社会 非营利性 优待政策 民生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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