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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长负责制与职工民主管理
作者姓名:杨运煌
摘    要:实行厂长负责制,明确了厂长是企业的法人代表,处于企业的中心地位,全权负责企业的生产指挥和经营管理,完全符合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但是,厂长负责制在实践中也遇到了一些新问题,如把厂长负责制与职工民主管理对立起来,就是人们比较关心和议论颇多的一个问题。有的同志,包括有的厂实行承包和租赁经营的企业的厂长,往往容易把厂长负责制理解为“个人说了算”,因而在工作中群众观念淡薄了,主观臆断、脱离实际的决策多起来了。许多职工也因此而失去了对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应有的关心和热情,对厂长的工作持袖手旁观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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