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3年2月12日,济南市历下区建筑新村原党工委书记郭静因犯受贿罪被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这位当年有汽车不坐而骑自行车上下班,请吃不到而到街头吃地摊,对企业送来的200元钱坚辞不受原封退回的“好干部”是如何落得这样可悲下场的呢?思想蜕变抓权抓钱1955年9月,郭静出生在一个军人家庭。从上学,当工人,到提干,一直到出任济南市司里街办事处主任,郭静对自己要求都非常严格。他学习认真,团结同志,工作努力,几乎年年被评为先进。平时的穿戴也很朴素,从不穿时髦、名牌服装,没有什么讲究,夏天还经常穿双布鞋,以致于他的问题暴露后,大家都大吃一惊。后来他担任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后,随着地位的变化,权力也大了,渐渐地思想也随之悄悄发生了变化。尤其是在工作上做出成绩后,他便错误地认为自己能力强,功劳大,用他自己的话说,是“做人做事自我感觉良好,工作游刃有余,颇有天下舍我其谁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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