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警察自由裁量权和武器的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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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詹姆士·阿尔布雷特,薛姣. 论警察自由裁量权和武器的使用[J]. 公安学刊, 2010, 0(1): 93-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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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詹姆士·阿尔布雷特 薛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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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詹姆士·阿尔布雷特(美国圣约翰大学);薛姣(浙江警察学院法律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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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美国,警察曾广泛而普遍地使用枪械等致命性武器,但这也导致了一系列的问题。美国最高法院对田纳西州诉加纳案的判决极大地影响到美国警察致命性武器的使用。新非致命性武器的部署明显减少了枪支使用的需要,辅以技术培训力度的增强,非致命武器的技术提升,战术策略的修改和高效的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以及更具限制性致命武器使用政策的实施可以降低警察对于枪械的依赖性、警察枪击毙命的发生次数和因公殉职的警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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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自由裁量权 田纳西州诉加纳案 枪支使用 美国警察 |
On the Police Discretion and the Use of Weapon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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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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