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次修改国家赔偿法力保公民"索赔"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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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邹声文,周婷玉,周英峰.中国首次修改国家赔偿法力保公民"索赔"权利[J].法制与经济,2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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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邹声文 周婷玉 周英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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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5年前中国开始实施的国家赔偿法,第一次使公民有了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在中国民主法制进程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然而,现实中存在的"赔偿难"问题越来越影响法律的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最近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国家赔偿法的决定,时法律进行了实施以来的首次修改,力保公民"索赔""获赔"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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