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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乡镇检察室建设
作者姓名:成文
作者单位: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这是众所周知的,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应当是全面的,全方位的,而不是针对某一方面,或者某些方面。从目前的情况看,一些地方侧重于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侧重于对具体案件的法律监督,而忽视了对蓬勃发展,势头发展强劲且众多新生矛盾和问题出现的广大乡镇农村的监督,有的地方甚至还是监督空白,这不能不说是法律监督的缺憾。而对在我国占人口多数,且出现了种种矛盾纠纷的广大农村,检察机关怎样去监督,怎样监督得好,怎样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进程的加快,怎样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是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权需要面对的现实问题,检察机关需要与时俱进去探索、去思考、去创新。

关 键 词:法律监督权  派出法庭  检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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