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未来民法典总则编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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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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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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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关于我国民法典的总则结构究竟采用大总则还是小总则的争论涉及对德国民法潘德克顿体系的价值理解,对德国民法潘德克顿体系的价值理解应当全面,它不仅追求体系的严谨,也追求法条的简约和实用,不应忽视其简约、实用的价值;对总分结构安排的所谓提取公因式方法形成的法典体系的逻辑严谨只能作相对的理解。我国民法典总则的结构应当以德国潘德克顿法学的总则体系为模式,规定一般规定、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团体、权利客体、法律行为、代理、消灭时效、期日、期间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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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法典 潘德克顿体系 中国民法典总则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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