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断完善人民法院能动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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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林春.关于不断完善人民法院能动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探讨[J].法律适用,2012(9):59-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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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林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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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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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人民法院能动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之意义(一)能动参与是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司法职能的需要人民法院职能分为审判职能和服务职能两方面。审判职能即人民法院通过裁判个案所实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功能;服务职能即法院应在宪法和法律赋予职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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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人民法院 司法职能 审判职能 诉讼调解 社会矛盾 服务职能 能动 经济社会发展 司法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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