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刑事抗诉是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职权通过诉讼程序,对人民法院作出的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要求进行改判的监督活动。它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实行法律监督的一项重要职能。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抗诉质量不断提高,有效防止了冤及无辜、放纵犯罪、罚不当罪,有力维护了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2010年全国检察机关提出刑事抗诉5425件,同比上升36.89%,法院同期审结3880件,采纳意见率为75.90%,同比上升了5.18个百分点。[1]但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刑事抗诉工作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存在很多问题。为此,应当强化监督意识,统筹兼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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