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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与“法”都兼顾的判决
作者姓名:唐宝民
摘    要:胡霆桂是南宋的一名基层官吏,曾担任过铅山县主簿的职务,胡霆桂虽然只是一个小官儿,但在审理案件时,却能很好地处理情与法的矛盾,得到了时人的称赞。

关 键 词:“法”  “情”  判决  铅山县  官吏  案件  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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