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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屈法伸情”
作者姓名:吕志兴
摘    要:对情况特殊的案件,司法机关放弃有关法律的适用而依据情理作出变通处理,是为“屈法伸情”。“屈法伸情”能实现实体公平,使人们心悦诚服,有利于社会和谐。由一定法律制度严格规制下的“屈法伸情”则无破坏法制之虞。

关 键 词:古代  中国  法律制度  司法机关  社会和谐  案件  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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