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城市房地产抵押的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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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余文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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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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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下称《房地产法》)于1994年7月5日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中对城市房地产抵押作了专门规定,弥补了民法通则不分动产与不动产抵押的缺憾,为房地产抵押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使我国的抵押制度趋于完善。本文根据该法的规定,对房地产抵押的特点略作论述,以利实践中正确适用有关法律。一、抵押物的性质特征能够构成人们物质财富的物即财产,按照其是否能够移动或移动后是否会改变性质、降低价值的标准,可区分为动产与不动产两大类。动产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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