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案情:下班途中出车祸致残2003年6月,43岁的北京人李亮到北京市大兴区某加工厂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2003年11月的一天,李亮在下班途中被机动车撞伤,后被送往医院治疗。事发后,机动车逃逸。加工厂法定代表人王强仅支付给李亮部分治疗费后,就难觅踪迹。2004年3月,李亮被鉴定为工伤伤残9级。李亮向北京市大兴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仲裁庭裁决加工厂支付自己医疗费、伤残补助金等共计5.4万余元。案件审理期间,加工厂方面没有提交答辩书,也未出庭。2004年9月8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理后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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