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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制化
引用本文:汪俊英. 试论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制化[J]. 学习论坛, 2004, 20(1): 42-45
作者姓名:汪俊英
作者单位:中共河南省委党校,河南,郑州,450002
摘    要:我们已进入一个信息化的时代 ,信息成为最有价值的社会资源。而目前在中国 ,百分之九十的信息都掌握在政府手中 ,政府既是最大的信息拥有者 ,也是最大的信息生产者、使用者、发布者。因此 ,政府信息能否公开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将成为我国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和依法治国进程中所必须直面的重大现实问题。一个好的制度要想得以在实践中推行 ,一是要让它成为推行者的法定义务 ,二是要有强有力的监督机制。因此 ,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制化就是要解决这些问题。

关 键 词:政府信息  公开  法制化
文章编号:1003-7608(2004)01-0042-04
修稿时间:2003-10-12

On Nomocracization about Opening the Government''''s Information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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