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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改革内地驻港澳地区"窗口公司"管理模式意见的通知
作者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商务部、港澳办、中央政府驻香港联络办、中央政府驻澳门联络办《关于改革内地驻港澳地区"窗口公司"管理模式的意见》已经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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