贿赂犯罪主观方面推定立法化问题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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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皓.贿赂犯罪主观方面推定立法化问题探讨[J].廉政文化研究,2016(4):27-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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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 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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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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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出台的《贪污贿赂司法解释》显现出贿赂犯罪刑事法网"趋密"的特征,但其有关"为他人谋利"要件的解释仍不能妥善解决新型贿赂犯罪激增下司法实践遭遇的问题。就广义而言,推定不仅是存在于刑事诉讼法中的一种证据制度,也是刑法中涉及特殊领域的立法设计类型;为适应打击贪腐犯罪的需要,目前最可行的做法是沿袭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法模式,通过刑事立法方式设计贿赂犯罪主观方面的推定,应当取消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利"要件,从而完成贿赂犯罪领域的刑事司法推定(又称事实推定)向刑事立法推定(亦称法律推定)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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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事立法推定 刑事司法推定 贿赂犯罪 主观方面 立法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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