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同志们:刚才,秀莲同志代表全国妇联书记处做了一个很好的工作报告,我都赞同。下面,我谈几点意见。一、十年来儿童工作取得了历史性进步十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为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儿童工作,建立与完善了以《宪法》为基础,以《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体,包括《义务教育法》、《母婴保健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在内的一系列保护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体系。国务院制定了我国第一部保护儿童权益、促进儿童发展的国家行动计划—《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2001年又制定了《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各地都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了儿童发展规划,并纳入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统筹,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社会化儿童工作格局。十年来,各级妇联组织一方面承担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积极协助政府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实施儿童纲要,认真落实儿童纲要中妇联承担的任务;一方面发挥自身优势,联合社会力量,开展了一系列有特色、有影响的儿童工作,如推动了家庭教育,开展了“三优工程”、“春蕾计划”、“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年轻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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