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会计鉴定在诉讼活动中的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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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汪来喜. 司法会计鉴定在诉讼活动中的应用[J]. 中国司法鉴定, 2004, 0(3): 52-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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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汪来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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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司当鉴定处,江苏,南京,210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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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司法会计鉴定属司法鉴定,司法会计鉴定结论是法定证据之一,在人民法院受理诉讼案件的审理或执行案件的执行中被广泛采信。司法人员特别是审判人员在采信司法会计鉴定结论时,需要明确采信目的,关注司法会计鉴定结论成立的特定时点、采信基本假设和采信原则。作者通过采信司法会计鉴定结论的典型案例,进一步阐明观点。 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委托的社会鉴定机构或鉴定人有义务在庭审中作证、接受质证(答辩),采取正确的方式方法可以为司法人员特别是审判人员实现采信目的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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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司法会计 结论 诉讼 采信 |
文章编号: | 1671-2072(2004)03-0052-03 |
修稿时间: | 2004-04-01 |
Application of Forensic Accounting Evaluation in Lawsui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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