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刑事责任能力独立于犯罪构成的再审视
作者姓名:王玉杰
作者单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摘    要:因刑事责任能力免罪,使得司法实务中出现了罪刑失衡现象。新旧学派和当前我国刑法学界对刑事责任能力本质的界定不同。刑事责任能力的本质应当是刑罚适应能力,刑事责任能力应当剔除出犯罪构成,不作为定罪依据,而仅作为量刑依据,以体现刑法的公正性与科学性,符合防卫社会的要求。

关 键 词:刑事责任能力  犯罪构成  刑罚适应能力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