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抓审理工作 确保案件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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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绍琴.狠抓审理工作 确保案件质量[J].中国监察,200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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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绍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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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4年以来,云南省昌宁县纪委、监察局始终把案件审理工作作为案件查处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抓,不断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程序为促进案件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该县纪委、监察局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管理制度。一是实行县级案件审理“统审”、“协审”制。对党员、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案件,实行“统审”制。对乡镇纪委(监察室)、县直纪委(纪检组)查办的党员、监察对象的党纪政纪自办案件,在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审批前,要求将全部案件材料及草拟好的处分决定送县纪委案件审理室审核把关,提出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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