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在河南省永城市,农民高继明因打官司成了名人——1993年承包窑厂的他,从1994年发生纠纷被告上法庭至今,他走过了一条漫长而又艰难曲折的诉讼路。随着岁月的更替和诉讼角色的转换,他先胜诉后败诉,败诉后又胜诉,最终他手中的判决、裁定竟达18份之多。而他也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一个原本红红火火的窑厂被这场官司折腾得七零八落,他和他的家人陷入极度的烦恼和困境中。陈集乡赵德业等人与顺和乡高继明签订承包窑厂协议。发生纠纷后,赵德业等人将高继明告上法庭.高继明先胜诉,后又败诉。1993年2月18日,永城县陈集乡赵德业等4人联办的轮窑厂与高继明签订了一份承包合同书,由高继明为砖窑供砖坯,并筹资自建新窑一座。但不到一年,联办窑厂的4人中有3人退出,并将窑厂转包给赵德业,赵先中经营。随之,二人与高继明发生纠纷。1994年12月6日,他们将高继明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经济损失3.2万元。诉讼中,高继明提起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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