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医物证检验 |
| |
引用本文: | 蔡锐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医物证检验[J].广东公安科技,1996(3). |
| |
作者姓名: | 蔡锐波 |
| |
作者单位: | 中山医科大学法医学系 |
| |
摘 要: | 随着我国经济的日益发展,出现的道路交通事故日益增多,特别是肇事汽车在撞人(死、伤)后逃逸的案件时有发生。从可疑的肇事汽车上提取到的法医物证检材常是微量及被污染的、条件不佳的血迹或人体组织碎块。这些检材的阳性检出起到认证肇事汽车的重要作用。现把我们对此类物证的检验方法介绍如下。一、血痕检验(一)预试验:联苯胺试验。(二)种属鉴识:1,絮状反应,2.环状沉淀试验,3.琼脂糖免疫扩散试验。絮状反应:1.聚乙二醇(PEG)一沉淀素血清的制备:将聚乙二醇加入0.1molTris—HCI缓冲液中(pH8.5)…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