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警方合作的几点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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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先勤.粤港警方合作的几点思考[J].中国刑事警察,199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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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先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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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省公安厅刑侦总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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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跨地区跳跃作案,这是当今国际刑事犯罪活动的一个突出特点。随着国际间联系的增多、社会的开放以及进出境手续的日益简化,促进了世界各国、各地区之间的交流,促进了人财物的流动。因此,各国、各地区间的犯罪分子也乘机相互勾结,往往在甲国(地)作案,到乙国(地)销赃和藏匿。广东和香港紧密相联,刑事犯罪活动的相互渗透早已存在。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粤港的交流日益广泛和频繁,两地的犯罪分子利用特殊的地理位置以及法律、社会制度间的差异,跨境进行犯罪活动愈演愈烈。80年代末,每年广东省抓获的香港入境犯罪分子只有几十名,1990年抓获115名,近两年来每年抓获300名左右。香港入境犯罪分子作案也日益猖獗,暴力性犯罪增多,不少恶性案件均为香港犯罪分子所为。客观现实要求粤港警方加强打击跨境犯罪的合作。1997年临近,维护香港地区的繁荣稳定,保障香港的平稳过渡是我们的一项重要任务。因此,加强对粤港警方打击跨境犯罪合作的研究,采取切实有效的对策措施,使合作向深层次、务实型方向发展,已引起广东警界和法学界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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