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助学贷款暂行意见的通知 |
| |
摘 要: | 豫政办〔2 0 0 0〕 99号 (二○○○年九月十三日 )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制定的《河南省助学贷款暂行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 ,现转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河南省助学贷款暂行意见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 ,实施科教兴国战略 ,加速人才培养 ,资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规定 (试行 )的通知》 (国办发〔1999〕 58号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关于助学贷款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