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铁拳”击向黑帮
作者姓名:刘美兰  黎阳
摘    要:2006年3月17日,湖北省蕲春县人民法院对被称为“黄冈打黑除恶第一案”的佘昌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作出一审宣判,组织者首犯佘昌明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赌博、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八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主犯陈学钢和佘雄伟都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团伙的其他10名被告人被判两年至13年有期徒刑。审理此案,社会关注。然而,有谁知道,成功打掉这一无恶不作、肆虐多年的犯罪集团,凝聚着黄冈广大公安民警的几多艰辛、几多汗水、几多智慧。

关 键 词: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有期徒刑  人民法院  组织领导  非法拘禁  敲诈勒索  蕲春县  湖北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