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个人及港澳台居民储蓄存款利息如何纳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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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梁红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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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惠普有限公司税务部、高级税务顾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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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国务院颁布《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徵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自1999年11月1日起恢复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徵收个人所得税,其後,国家税务总局又陆续发布了一系列的具体实施的规定,其中,就外籍个人及港澳台居民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如何交纳个人所得税亦作出明确规定。现归纳介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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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利息 个人所得税 居民储蓄存款 外籍个人 港澳 中国 纳税 规定 99年 颁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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