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了好处就办事”对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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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廖弟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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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这句话在整顿机关工作作风中用得不少,批评得也对。但进一步思考,现实中固然存在“不给好处不办事”,但也不乏“给了好处就办事”的现象。 “不给好处不办事”该批,而“给了好处就办事”且办得巴巴实实,该不该批?答案恐怕就不那么一致了。 在我看来,“给了好处就办事”与“不给好处不办事”在本质上并无二致——都属腐败行为,都属该批该查之列。不同在于,一个是“不拿钱财不办事,拿了乱办事”,一个是“既收钱财又办事”;前者易使人愤愤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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