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华实施“双反”之违法性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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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苟大凯.美国对华实施“双反”之违法性分析[J].法学,20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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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苟大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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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警察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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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反倾销制度和反补贴制度在市场经济语境下是各自独立的贸易救济工具,而在非市场经济语境下却具有相同的目标定位。WTO多边协议在针对非市场经济成员方是否可以实施双反方面的立法具有模糊性,《中国入世议定书》不但没有使中国作出接受双反的承诺,而且还消除了这种模糊性,从而排除了WTO其他成员方针对作为非市场经济成员方的中国实施双反的可能性。因而,美国对华实施双反违背其在WTO的义务,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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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双反” 非市场经济 违法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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