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法治建设,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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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县级以上党政负责人将成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唯GDP论”将成过去式。《规定》第五条规定:党委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本地区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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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主要负责人 第一责任人 法治建设 党政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领导核心作用 年度工作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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