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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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耀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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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社会主义学院教研室,福建福州,35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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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这符合历史唯物主义对宗教发展规律的科学结论,也是党和政府宗教工作的重要指导方针。宗教作为社会整体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存在和发展,必须很好地把握时代特征,顺应时代需要。当前及今后很长的时间内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积极凝聚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力量,充分发挥宗教积极作用,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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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十八大 宗教工作 社会主义社会 相适应 中国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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