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灾后孤儿收养法律制度的完善 |
| |
引用本文: | 雷姣姣,张惠芳,张小玲.论灾后孤儿收养法律制度的完善[J].法制与社会,2010(10):32-33. |
| |
作者姓名: | 雷姣姣 张惠芳 张小玲 |
| |
作者单位: | 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
| |
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于98年进行修正,但仍有不少不适之处。被收养人和收养人范围过窄:收养登记审查流于形式;收养程序的制度性缺失;监督机构的不健全等等一系列的问题,《收养法》并未予以妥善解决,以至于在实践中对收养行为的规制并未到位,使得一部分收养儿童受到了二次伤害。
|
关 键 词: | 灾后孤儿 范围 制度 监督 完善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