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无效制度核心问题研究 |
| |
作者姓名: | 贺丹青 |
| |
作者单位: | 杭州商学院法律系 |
| |
摘 要: | 随着婚姻法修改纳入立法日程,婚姻无效制度倍受关注,广泛而深入的理论思考,必将推动完整而科学的婚姻无效制度的诞生。为此,笔者拟就该制度的核心理论问题提出自己的设想,以期对我国的婚姻无效立法有所裨益。 一 婚姻无效的原因 按照我国80年婚姻法第2至7条和94年《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12条关于结婚条件的规定,婚姻无效的原因,根据其欠缺法定要件的不同,可作六种分类,现分述如下: (一)当事人一方或双方非自愿 我国现行婚姻法第4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方加以干涉。”…
|
关 键 词: | 婚姻法 婚姻无效制度 婚姻无效 原因 认定程序 法律后果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