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阶段债权转股权的法律环境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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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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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大学法学院民商法!1008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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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化解国有商业银行存在的不良资产,加快国有企业增资减债工作,以信达、东方、华融、长城等资产管理公司的成立为契机,国有企业债权转股权试点逐步推广。所谓债权的转股权是指商业银行将持有的对企业的不良债权转化为对企业的股权,从而实现资产结构的调整,达到降低不良资产的比例、减轻不良资产负担的目的。具体地说,就是将资产管理公司作为特定载体,将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整合后出售给资产管理公司(或由资产管理公司接管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由资产管理公司参股或控股企业,待企业经营状况好转后再通过股权转让或上市流通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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