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系统论与队所工作的协调
引用本文:李小强,王占军.系统论与队所工作的协调[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19(6):35-38.
作者姓名:李小强  王占军
作者单位:江西公安专科学校,江西,南昌,330043
摘    要:根据系统论原理,派出所与刑侦队同属于公安机关大系统中的两个子系统,彼此是系统与“环境”的关系,并且都具有自己的特定功能。据此,队所工作的协调必须在明确派出所与刑侦队职责的基础上,提高认识,理顺关系,建立健全队所工作共同接受上级公安机关统一考核的机制,逐步建立垂直管理的刑侦工作体制,利用计算机网络这一强大的工作平台,实现队所之间交流沟通的畅通。

关 键 词:系统论  队所工作  评判  协调机制
文章编号:1672-2140(2003)06-0035-04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