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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卫生行政执法量罚
引用本文:罗贺昌,张永伟.浅议卫生行政执法量罚[J].中国卫生法制,1996(5).
作者姓名:罗贺昌  张永伟
作者单位:河北省邯郸市卫生防疫站,河北省邯郸市卫生防疫站
摘    要:一、量罚在卫生监督执法中的重要性我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第二款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卫生行政违法行为,客观上存在着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的多样性、复杂性。违法行为千差万别,两种完全相同的违法行为是不存在的,这就决定违法责任的千差万别,行政处罚也不可能千篇一律。如何才能做到罚责相称呢?如何才能做到行政处罚公正呢?所有这一切都说明在卫生监督执法中开展量罚的研究对正确实施行政处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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