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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法解释不能类比于文学艺术类解释
作者姓名:
许发民
作者单位:
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摘 要:
必须区分根据法律的解释与关于法律的解释,刑法解释当属前者。对刑法及其解释不能类比于包括诗词在内的文学艺术性作品及其鉴赏解读,后者可以不受作者意图限制。不能像对文学艺术作品解释那样对刑法规范进行解释,谨防解释者按照所谓社会现实需要违背立法价值观的解释。
关 键 词:
根据法律的解释
关于法律的解释
刑法解释
文学艺术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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