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物权法应确立优先权制度——围绕合同法第286条之争议
作者姓名:王全弟  丁洁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
摘    要:本文针对目前有较多争议的《合同法》第 286条规定的建设工程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定性问题,通过比较不同观点,提出三大疑点,进而对该三大疑点进行具体解析,澄清了优先权概念,通过比较优先权制度和法定抵押权制度,阐明了我国物权法应建立优先权制度,并对我国对优先权效力之限制提出了具体建议。

关 键 词:优先受偿权  优先权  法定抵押权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