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坚持和完善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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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申小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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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江泽民总书记在“5·31”讲话中强调,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完善这个制度,是由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所决定的。 首先,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因而必须把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必须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性质,决定了社会的经济制度必须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只有这样,才能充分保证人民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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