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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的中国学派:原因、方法及后果——以延安新法学会为中心的考察
引用本文:侯欣一.法学的中国学派:原因、方法及后果——以延安新法学会为中心的考察[J].政法论坛,2006(6).
作者姓名:侯欣一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 天津300071
基金项目:2005年司法部课题“司法能动性与司法解释的规制”的部分成果,项目编号05SFB2029
摘    要:中国是一个拥有数千年文明史、独特的文化和法律传统的国家。而中国现行的法律体系、制度和教学研究体制则均从国外移植而来,而且这种移植的背景及过程在一定程度上讲又并非出自民族自愿,是与一段屈辱的历史联系在一起的。此外,由于文化的差异,移植的时间尚短,加之中国社会本身又正处于转型时期,因而这种移植而来的法律制度在许多方面都与中国社会显出明显的不适应。但不可否认的是自打晚清以来,大多数国人则一直把这种移植而来的法律体系和制度看作是解决中国问题、特别是使中国强大的灵丹妙药,把这一制度背后所隐含的一些理念当作惟一的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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