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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事问责”与“大事问责”
引用本文:晏庆盛.“小事问责”与“大事问责”[J].浙江人大,2005(10).
作者姓名:晏庆盛
摘    要:昆明市富民县工商局一位科长在办理一家企业的登记手续时,仅因为没有一次性告知对方需要办理的全部手续和态度较生硬,即遭撤职。两年中,该市共有46 名公务员因“小事”受罚,这一现象在当地公务员中引起了震动,并引发了“该怎样爱护干部”的热烈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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