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全面分析个别共犯的中止——兼与王世科同志商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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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0年《法学》第6期王世科同志发表的《析共犯的犯罪中止》一文(简称《王文》)中提出的观点颇为新颖。他指出,把握个别共犯中止的成立条件,“应以刑法因果关系的理论为基础,以行为人能否有效地切断自己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为标准来确认。”笔者认为,把刑法因果关系理论作为解决个别共犯中止的基本点的思想无疑是正确的,因为根据刑法因果关系的原理,犯罪人只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结果负责,而犯罪中止,就其实质内容而言,正是犯罪人在犯罪发展进程中自动地切断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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