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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律管:应答行业尖端问题
引用本文:吴意.广州律管:应答行业尖端问题[J].中国律师,2002(6):92-94.
作者姓名:吴意
作者单位:本刊记者
摘    要:在很多地方的律师管理体制还为“律管、律协”是合还是分、律师协会的会长是由执业律师担任还是由司法行政主管领导担任争执不下的时候,广州市律师管理体制已经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不仅执业律师担任律师协会的会长,副会长在律协轮流值班;而且秘书长也由律师协会的常务理事会聘任执业律师担任,律师协会以律师为本,实现了真正的行业管理。这一变化,给整个律师管理体制改革带来了震动。高处着眼,营造管理新架构引发律师管理模式发生变化的是广州市司法行政部门,准确的说,是广州市司法局主管律师工作的黄永东副局长。如果没有他的力推…

关 键 词:广州市  律师管理体制  律师协会  职业道德  司法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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