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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扶贫、慈善性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的通知
作者单位: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
摘    要: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扶贫、慈善性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印发,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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